释义 |
旷工三天算自离。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法律未对旷工作出具体规定,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一般连续旷工三天或者旷工十五天的,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经济损失的赔偿,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旷工标准具体如下如下: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其中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不发年度奖金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