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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是否可结婚
释义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原则上讲是可以结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本无血缘关系,由于收养关系的成立,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它是一种拟制血亲,又叫准血亲。
    一、拟制血亲能不能结婚?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
    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
    我国现行《民法典》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
    (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
    (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民法典》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因此,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问的通婚,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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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