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持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解散公司;提临时提案 ;提股东代表诉讼。买一股也叫股东,持股在50%以上的叫控股股东,50以下叫参股。股份公司有事情要表决就由股东大会投票,投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不是谁一人说了算的,当然一个持股超过百分之50就一人说了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