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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超车碰到我的车头谁的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
    如果对方超车后已在你车的正前方,那么责任算你!因为你没有保持安全车距。简单的说就是前车只要前轮正过来了,责任就是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过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3)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5)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的情形,不准超车。
    第三十六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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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1: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