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离婚不用等30天冷静期 |
释义 | 一、怎样离婚不用等30天冷静期 离婚不想等30天冷静期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双方之间就某些点或者一方不想离婚,都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辟谣】 离婚一定要签署离婚协议书? 真相:不是 解析: 离婚是否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不需要离婚协议书。 【提醒】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1、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夫妻共同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10、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在网上备案离婚需要等冷静期吗 网上预约离婚还要冷静期。法律规定,只要双方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那么夫妻二人就会要度过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三、不需要冷静期的最快方法离婚方式是什么? 一、不需要冷静期的最快方法离婚方式是什么? 不需要冷静期的最快方法离婚方式是诉讼离婚。直接离婚不用冷静期的方法是通过诉讼调解离婚,避开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而言的,诉讼离婚不受这一限制。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同样能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通常时长不超过一个月。 法院调解后,一般会出现三种结果: 1、若调解后和好,不需要出具文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2、若调解成功,不用转入审理程序,人民法院会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若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调解离婚的优势: 诉讼调解制度的优势就在于耗时短、效率高。如果男女双方私下已经对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同样可以走法院调解程序,人民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离婚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无需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二者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 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最长可达60天,而且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不去领取离婚证,这婚就离不成,再想离婚,就得重新走程序。 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无须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二者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 二、有关协议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带上离婚协议及相关证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30天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通过诉讼离婚或者是协商离婚的方式,都是可以解除夫妻关系的,这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有效解除夫妻关系的方式,同时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因为诉讼离婚是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但是协商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协议在申请离婚的时候就写,也就是说应该是在离婚的冷静期之前就写。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离婚冷静期的介绍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受到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三十日期满的,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为30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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