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对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如果发现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对自己的既往病史隐瞒或不如实告知,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但是,在保险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评估投保人的疾病风险。因此,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疾病风险评估,以避免因既往病史导致保险无法理赔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2.《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以下义务:(一)告知对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保险人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健康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4.《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引》第二十三条:投保人因个人原因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有误解的,应当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疾病风险评估,以保证购买的保险产品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 注:以上法律依据仅为部分,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