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公司 的股权一般情况不可以转让,具体理由如下: 一、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 管辖 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或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该总公司承担。 二、股权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 合伙人 。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综上,分公司既然没有股权,它当然不能对外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