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买卖盐酸属于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其立案标准:买卖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50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1000千克,醋酸酐、三氯甲烷200-2000千克,乙醚400-3000千克。犯罪行为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处3-7年有期徒刑并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非法买卖盐酸可以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其立案标准为: 买卖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不满五十千克以上五千克; 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不满一千千克以上一百千克; 醋酸酐、三氯甲烷不满二千千克以上二百千克; 乙醚不满三千千克以上四百千克。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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