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可以写多份遗嘱吗 |
释义 | 老人可以写多份遗嘱,但是如果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的,只会以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为准;如果多份遗嘱中存在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如果存在多份公证遗嘱的,则也是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 一、父母遗产子女应如何分配 父母遗产子女分配的方法,具体如下: 1、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二、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手续? 公证遗嘱应当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办理的手续为: 1、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公证机构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就予以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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