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发票的名字和购房合同名字可以不一致,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是以购房合同上的购买人为登记依据的,与发票无关。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的产权人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购买人。房产登记机关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不是依据购房发票来确认的,而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作为房屋的合法产权人登记在产权证上面的。发票上的名字可以不是产权人,但是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一定是产权人。 发票上的名字可以是产权人的名字,也可以不是产权人的名字。很多时候,发票上的名字写的是交款人的名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