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看病怎么报销 |
释义 | 该县的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和程序为:1.住院报销有起付线,不同医院起付线不同;2.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3.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包括县内医疗单位和县外特定医院;4.住院报销程序根据在县内医院或县外医院住院有所不同;5.意外伤害住院需要及时向乡镇医管办申请报销。 法律分析 我县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和报销程序为: 1.住院报销起付线。县内乡镇卫生院、县第二人民医院300元,县中医院、县妇保院、磐安骨伤医院500元,县人民医院700元,县外医院12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县内乡镇卫生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报销80%,县内县属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磐安骨伤医院)报销70%,县外定点医院和非定点医院分别按县内县属医院报销标准的70%和60%比例报销。 3.我县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县内定点医院为乡(镇)卫生院及县属医疗单位,县外定点医院杭州市(8家):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省妇保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市六医院;金华市(5家):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金华广福医院;周边县市(2家):缙云县田氏骨伤医院、嵊州沈氏眼科医院。县外非定点医院指县外县级以上医院。 4.住院报销程序。在县内医院住院,看病就医需携带本人合作医疗卡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出院结算时予以当场报销。在县外医院住院的参合农民,在出院后30天内,带身份证(委托他人代报销的需要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合作医疗卡、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医药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县合作医疗报销大厅(县卫生局一楼)办理报销手续。 5.意外伤害住院的,参合农民在意外伤害发生后,应及时、最迟在出院后15天内向乡镇医管办提出意外伤害报销申请,经审核属于报销范围的,报销时应提供《意外伤害补偿审批表》。 结语 县内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明确:起付线分为不同医院等级,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包括县内乡(镇)卫生院及县属医疗单位,以及杭州、金华及周边县市的部分医院。住院报销程序要求患者携带合作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对于意外伤害住院的情况,参合农民需在出院后15天内向乡镇医管办提出报销申请,并提供相关审批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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