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更换普通合伙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变更流程: 项目名称: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法定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承诺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2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报材料: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收费标准:企业变更登记费。 1、收费标准:100元; 2、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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