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随着重大疾病保险越来越多人购买和关注,为了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各保险公司要使用行业统一定义,而且重疾险的保险期间将主要为十八周岁以上成年人阶段。保险行业协会表示,在重疾险中,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业务量最大,因此使用规范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 衍生问题: 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为了让消费者更容易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自己的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