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的房产继承,第一步,确定继承人身份,如果父母死亡前留有遗嘱的,那么按照遗嘱来确定房产继承人,若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由父母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继承人,若父母的父母仍在世则也为房产继承人;第二步,明确财产份额,通过根据继承人的人数确定继承份额;第三步,进行继承办理手续,继承人到行政登记部门对父母的房产进行变更登记。除外,若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存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应该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及时确定房产权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