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过世后,子女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来继承父母的房产:1、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父母的房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房产,直接取得房产的所有权;2、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或者遗赠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子,有多个法定继承人的,在继承后,应当对房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对方房产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