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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在世财产如何分配
释义
    父母在世的财产通常是不予分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具体规定,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父母还在世的,不能继承,但是父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
    一、一个儿子在世弟弟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个儿子在世弟弟不可以继承遗产,情况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如果生前没有协议但是有订立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子属于第一法定继承人,弟弟属于第二法定继承人;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父亲死后房产如何过户
    按下列流程办理过户:
    1、首先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
    2、然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3、接下来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4、然后还需要缴纳税费。
    5、最后缴纳完税费之后,再次来到房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三、房产一直不继承会怎样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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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7: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