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父母在生前关于名下房产订立了遗嘱,并且经过了公证的,那么该房产依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有效的遗嘱,那么采用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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