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业务办理时间 |
释义 | 派出所执行的全国统一工作时间为:周六日上午8: 00至中午12: 00,下午14: 00至18: 00,除值班人员外,均休息。工作时间为上午8: 30至下午16: 00,不办理业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一般没有统一的时间。 派出所业务范围: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派出所是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我国,派出所的主要任务是:坚决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国家安全。 根据地域、社情、人口等不同因素,可分别设置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有派出所所长、指导员(按地区行政级别分政治委员、指导员)、注册警察、内勤警察、辅警。大部分都有办案民警和社区民警,有的还有巡逻民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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