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置换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1、根据财法字52号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2、个人以房换房除契税外还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6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交换双方按照各自房产的评估价格计算交纳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由卖房者缴纳。 3、具体的征收办法请到产权交易市场的地税征收窗口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一、个人土地租赁应缴纳这些税务费用 土地出租应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 定缴纳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按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 2、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方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1.5%。 4、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5、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 6、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地 点,由地税局事前确定的:从全国来看,“单位等级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7、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2.5%之间。 注:以上加起来,可能要到租金的20%左右。 二、赠与过户需要缴税 1、营业税 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附加税 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契税和印花税 3、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4、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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