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税是指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地产税是政府向地产物业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通常向房产的业主或租户等使用者征收。每年都要交。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征税的对象只是房屋,范围主要限于带有经营性质的房屋。对于自己用的则按房产计税余值来征收,而对于出租房屋则按租金收入来征税。 房产税属课税范畴,具体的征收范围就是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的暂行条例有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大一致,得以当地人民政府的确定为准,但总体上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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