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虚假出资将受到处罚,罚款范围为虚假出资金额的5%至15%。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货币出资需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 1.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拓展延伸 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 股东虚假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中提供虚假资金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达到欺骗他人或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股东虚假出资行为,法律会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法律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股东的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此外,相关法律还规定了针对股东虚假出资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的规定。因此,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实提供真实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应如实提供真实资金,不得虚假出资或故意隐瞒。对于股东虚假出资行为,法律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等处罚措施。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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