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何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释义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一般能领多久?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取决于失业职工缴费年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6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社保停交了失业保险能领吗 社保停交了失业保险能领。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满1年的,就不影响失业金的领取,只要符合其他领取的条件即可,例如非因本人意愿失业和已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要申请失业保险的,可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离职证明去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可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经审查通过的,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法律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自己辞职,能领失业金吗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人员拒绝接受工作的,是否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条例》中也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政府提供的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则停止向其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再就业”,因工受伤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由于超龄劳动者雇佣成本不高,不少用人单位喜欢招用,像这种退休后依然务工的情况很多。 那么因工受伤后该如何索赔,首先必须区分务工者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而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务工者是否领取养老金。 退休后已领取养老金的,适用劳务关系,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也提醒劳务关系双方,在签订书面协议时,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益和义务,以防发生争议。 该内容由 于子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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