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知识产权 的基本特征分为:专有性(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 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单》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