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同抚养孩子抚养权应该归双方。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应当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由双方共同抚养、轮流抚养的,人民法院应给予支持,一般情况下,这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子女们无论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共同抚养抚养权归某一方所有。另一方也有义务协助,并且有探望的权利。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共同抚养的方式和时间,但是抚养权的归属还是归一方所有。 2、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如果父母双方都愿意抚养孩子,并且抚养条件相同,可以协商轮流抚养。但是如果一方在抚养 时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中止抚养或变更抚养的请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