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枪支、相关器械或者实施特别措施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规定予以登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机关使用武器装备暂行条例》明确规定,警察机关使用枪支等武器装备,应当遵守合法、必要、适当、稳妥的原则,严格执行使用审批、登记、保管、调配、清点、检验以及维修等制度。具体到报告时间的要求,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枪支弹药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使用枪支后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真实、准确、详尽,包括使用方式、目标、时间、地点、使用结果等内容。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例如需要向有关领导汇报的,更加迫切需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以确保枪支使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机关使用武器装备暂行条例》第六条 警察机关使用枪支等武器装备,应当遵守合法、必要、适当、稳妥的原则,严格执行使用审批、登记、保管、调配、清点、检验以及维修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