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高院在什么地方 |
释义 | 重庆市高院在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是重庆市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规定具体如下: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一审; 2、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3、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综上所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四条 【级别管辖的变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