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当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有时因为案件的调查、审理进程等原因导致保释期限即将到期,但案件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处理。此时,被告人是否可以申请延长保释期限呢?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审查起诉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变更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决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逮捕后,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在二个月内提起公诉。"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二条规定:"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公诉或者提起公诉后案件不宜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批准撤销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决定,并告知被告人到案接受审判。"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因病、伤、怀孕、哺乳、抚养无人、抢救生命、保护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不能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到案接受审判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取保候审期限。"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告人可以在保释期限即将到期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延长取保候审期限。但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