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基层人民法院名单 |
释义 | 基层人民法院是审判刑事和民事第一审案件的法院,包括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有特殊规定的案件除外。中级法院则管辖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确定的案件。 法律分析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1、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2、自治县人民法院; 3、市辖区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拓展延伸 重庆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团队名单 重庆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团队名单涵盖了该法院所有法官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职务、专业领域等。这个名单是为了增加法院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而公开发布的。通过公布法官团队名单,人们可以了解到法院的组成情况,以及各位法官的背景和专业能力。这有助于确保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使当事人和公众对法院的工作有更高的信任度。重庆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团队名单的公开也有利于促进司法透明化,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司法体系。 结语 基层人民法院是包括县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人民法院的组织。它们负责审理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受法律、法令规定的特殊案件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则负责审理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案件。重庆基层人民法院公开发布法官团队名单,旨在提高法院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增强当事人和公众对法院的信任度。这一举措也有助于促进司法透明化,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司法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 师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 师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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