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林木采伐许可证有效期为1个月,如遇气候等特殊原因不能在有效期内完成采伐的,应在有效期未结束之前到当地林业局办理延长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八条 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第三十九条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禁止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 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森林保护标志。 第四十条 国家保护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禁止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