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组织卖淫罪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不需要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卖淫而进行组织,过失不构成本罪; 2、客体上为侵犯了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善良风俗; 3、客观方面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的行为,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 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组织卖淫罪,是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