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警察登记了没有什么影响。 警察在执行公务,公民应该认真配合,被警察登记查验身份证,如果没有其它情形,没有什么后果。 身份证的主要作用: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业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9、参与诉讼活动; 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16、提取汇款、邮件; 17、寄卖物品; 18、办理其它事务。 身份证补办的地点如下: 1、如果是本地户口: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2、如果是非本市户口,需要在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 综上所述,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无影响,只是查明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