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介绍 |
释义 |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在我国,判断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自然人的年龄,二是自然人的精神状态。自然人依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和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进行。这一条规定是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擅自购买了贵重物品后,家长要求退货的法律依据。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