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其实就是把房子过户给子女。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主要有三种方法: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