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需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需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需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户口本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 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主变更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按流程办理户主变更手续。如果对户口进行分户,则需要办理分户手续,如果结婚嫁到了外地,可以将户口进行迁移,把户口迁出。户口办理需要到辖区派出所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