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的,请问一下土地性质为旱地,可以做为建设用地吗 |
释义 | 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可以直接办理征收手续。其他单位和个人需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或公益事业可经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分析 可以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拓展延伸 旱地用途:探讨旱地是否适合作为建设用地的问题 旱地的用途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旱地指的是缺乏灌溉条件的土地,其水分资源有限。对于旱地是否适合作为建设用地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旱地的土壤质量和地质条件对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至关重要。其次,旱地的水资源供应是否能够满足建设用地的需求,包括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等。此外,旱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也是必不可忽视的因素,建设项目对于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需要进行全面评估。综上所述,旱地是否适合作为建设用地需要进行详尽的调研和评估,确保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在考虑旱地作为建设用地的适宜性时,需要综合考虑土壤质量、地质条件、水资源供应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只有在详尽的调研和评估后,确保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才能决定是否将旱地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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