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处于产假中的女职工是否有权享有公司过节福利,通常应依据单位依法制订并实施的企业规章制度之规定以及其与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之约定加以认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单位不得以生育为由降低生育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但福利与工资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