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猪购销不享免税待遇。生猪养殖企业收购和销售生猪时,不能免税,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养殖企业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养殖并销售的,按照政策可以免税。 法律分析 生猪购销不免税。生猪养殖企业收购并再销售生猪不属于免税范围,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养殖企业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养殖并销售的生猪可以根据政策享受免税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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