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事后抓嫖一般六个月后没事。 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 嫖娼后一般是在六个月之后就过了追诉期。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嫖娼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且道德败坏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也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恶劣程度来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处罚的追诉期是六个月,在六个月之内没有受到处罚的超过六个月将不再接受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