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由丢弃的狗的原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丢弃的狗被遗弃后,事实上难以找到原所有人。 2、由喂食丢弃的狗的人承担责任。如果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就已经构成特殊的饲养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所以对流浪动物的侵害行为,投食者则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只是偶然、临时的喂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3、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一、被宠物狗追咬当场把狗打死要负责任吗 这个问题的关键,要看被侵权人被追咬的原因。 1、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自己被咬的,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被侵权人是因为挑逗宠物、主动攻击宠物,因此被宠物追咬反将宠物狗打死的,则对于事件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要对发生的损害结果负一定的责任。宠物狗属于其主人的财产,因此,被侵权人应该赔偿宠物狗主人的损失。 如果被侵权人被宠物狗咬伤的,可以先向宠物狗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后,再赔偿其主人的财产损失。 2、被侵权人没有过错,是因为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伤害宠物狗的,此时也要根据被侵权人的具体行为,分两种情况来看: (1)被侵权人在保障自己的利益的同时,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出必要限度。 如果被侵权人在被宠物狗追咬后,采取打击报复的行为,或者采取的伤害的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导致宠物狗受伤,甚至致死,则明显是被侵权人的责任,应该赔偿主人的损失。 (2)被侵权人在保障自己的利益的同时,采取的措施恰当并且没有超出必要限度。 如果当时情况紧急,被侵权人迫不得已只能选择伤害宠物狗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益,那么由此造成的宠物狗伤亡,被侵权人可以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