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3.租赁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日期。 6.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商铺出租合同 商铺出租合同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的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交付方式; 5、房屋状况及修缮责任; 6、有关转租的一些约定; 7、合同变更、解除的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一些其他条款等等。 二、签订保管合同文本有哪些条款 有下列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2.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 3.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 4.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 5.保管的方法及场所; 6.保管的手续; 7.验收的方法; 8.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 9.违约责任;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三、租房子需要身份证吗? 租房需要给租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应标注:此身份证复印近仅供租房使用,他用无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