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监督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1、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 2、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社会保险基金可用于平衡政府的预算吗 社会保险基金不可用于平衡政府的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等其他的用途。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工伤保险的职责与功能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包括基金的收支管理。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器具费用使用情况。为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适时提出调整缴费费率的建议。参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批准跨统筹地区就医。 三、社保转移所需材料及办理步聚有哪些 社会保障转移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必须是本地户口、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个人社保办理步骤: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税务局服务大厅申请登记。登记完成后,到银行签订税费扣缴协议,并将一份交给地税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进入银行账户,并保证每月15日前账户有足够的钱扣缴社保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用人单位的成立和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个人的出生、死亡、户口登记、迁移和注销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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