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时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可能针对高风险人群提出不保障或加费的要求。但法律并未规定是否可以选择性地购买部分重疾险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职业等情况,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和保险费率进行风险评估。” 2.《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在保险合同订立后变更保险标的或者免除责任、提高保险费率,但是,经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除外。” 3.《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金不得低于保险标的的价值,但是,实际损失低于保险标的的价值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