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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释义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适用于新闻记者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 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依法统一印制并核发。境内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新闻记者证。
    一、新闻机构中领取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
    1、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的工作人员;
    2、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者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
    3、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
    4、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法律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新闻记者证的管理,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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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