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
释义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如下: 1、侵权行为体现在新闻作品中这是构成新闻侵权的第一个要件,也是新闻侵权和其他一般侵权的重要区别。侵权行为必须通过新闻作品具体体现,如果加害人不是通过发表新闻作品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加以侵害,而是通过张贴大小字报,在受害人居住生活区域通过语言文字散布贬损性的内容,即使有损害性事实的存在,也只能认定为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而不构成新闻侵权; 2、有侵权内容的新闻作品已公开发表这是构成新闻侵权的又一重要条件,也是区别损害事实是否存在的关键。只有有侵权内容的新闻作品已经正式发表,才能认定新闻侵权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和确定性。如果新闻作品没有发表,这种损害事实就不能被确认; 3、新闻侵权作品有可指认的对象受害人可以被指认,应该是新闻侵权的第三个构成要件,由于有侵权内容的新闻作品的发表,导致了受害人在现实生活中被指认,从而引起其物质和精神权益的贬损,则新闻作品的发表是导致损害事实出现的原因。只有在新闻作品存在可以指认的对象时,有侵权行为的新闻作品才能承担责任; 4、新闻机构具有合法性并在新闻活动中有过错这是新闻侵权中对新闻机构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 第四十一条 公民享有向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他们的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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