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节性疾病在重疾险保障范围内是否需要特别申报?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应当约定的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体而言,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结节性疾病属于保险责任内,则需要特别申报。如果保险合同中已将结节性疾病列入保障范围,且在事故发生前已完成有效的申报手续,则不需要特别申报。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中应当约定的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在保险单或者附单上明确列明保险责任、责任范围和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如结节性疾病未列入保险责任内,则需要特别申报并经保险人同意; 4.《重疾险保险条款范本》:如结节性疾病列入保障范围,且在事故发生前已完成有效的申报手续,则不需要特别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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