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妥善处理工资发放问题,是保证顺利退场的前提。稍有不慎,则会引起民工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的发生,既损害企业利益又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要求开发商予以高度的重视,在施工企业给民工发放工资时,开发商应派人员全程参与,由施工企业提供所有经民工签字的工资清单并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过程的监督。同时在退场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因拖欠民工工资而产生的一切债务及责任,均由施工企业独立承担。正由于施工企业中途退场事宜的复杂和疑难,所以开发商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对以上风险点应倍加谨慎,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