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殴打了是怎样处理的法律? |
释义 | 1.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2.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一、打架斗殴应相关的罪名: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二、打架造成的损害有三种情况: 1.只有一方有人身或财产损失; 2.双方都有人身或财产损失; 3.打架造成了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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