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次开庭能判决离婚吗 |
释义 | 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在一次开庭之后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重要依据,起诉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一方不想离婚应该多久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不存在上述情景,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则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进行。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二、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如何处理 想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搜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这样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老公耍赖不离婚怎么办? 老公耍赖不离婚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关的标准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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