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会当庭宣判。 法律并未规定民事案件都必须当庭判决,是否当庭判决的,应当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如果案件比较简单,那么人民法院可能会当庭宣判。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那么人民法院可能会择日宣判。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是离婚诉讼的标准文书,需要详细说明当事人的姓名、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证据等内容; 2、结婚证和身份证: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 3、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财产证明、共同债务证明、子女抚养、教育和财务支出等证据材料。证据材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备,证据要真实可信、充分有效; 4、律师委托书: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要提供律师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 综上所述,在二审离婚案件判决后,双方都应当遵守判决结果,执行离婚协议,并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如果一方不服判决结果,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更高级别的法院进行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