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是必须设立一至两名监事。所以注册公司必须要有最少一名监事。风险提示:监事的主要职责: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3、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4、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6、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7、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8、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9、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10、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11、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12、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